GB51110-2015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是由城建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质量验收规范,从2016年2月实施,目前GB51110-2015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洁净厂房的施工及质量验收。
3.0.1 洁净厂房施工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制订施工方案和程序,并应做到各工种协调施工、阶段明确、交接清楚,同时应确保整体施工质量和安全操作。洁净厂房的总体施工程序可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3.0.2 对洁净厂房工程内各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深化施工详图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并应加强设计质量管理,施工详图应得到原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或确认。
3.0.3 洁净厂房工程的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经过验收。
3.0.4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作业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合格率不得低于80%。
洁净厂房主要施工程序
A.0.1 洁净厂房的施工安装内容主要应包括建筑装饰、净化空调系统、各动力公用和安全设施以及各种配管配线等;洁净厂房的施工安装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使用功能确定,还应安排好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的安装和二次配管配线的安装。
A.0.2 洁净厂房的施工安装程序中,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必要时应进行二次洁净室装饰设计或二次配管配线设计等。
A.0.3 洁净厂房施工安装时,各专业、多工种应密切配合,应按具体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施工安装程序和计划进度,应循序渐进地完成洁净厂房的施工建造。洁净厂房的主要施工程序见图A.0.3。